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对仲恺潼湖流域洪水出口通道(东岸涌一期)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核检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新开排洪渠起点位于下塘排涝闸站上游700m,出口位于东江边永平上村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开3.38km排洪渠、新建6.76km堤防、增设1座防洪泄水闸、。 项目施工期间通过优化实施工程的方案、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占地、大临工程选址避开生态敏感区、对临时占地及时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古树、建立河道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系统、加强监管与宣传教育、开展生态监测等措施,可减低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的破坏程度。 施工阶段严格物料运输管理、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出场冲洗、减速行驶等措施后,施工期大气影响能确保在可接受范围内。 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临时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设置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等有效防治措施,合理的安排涉水的工期,可大大降低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成后,根据调度方案,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排洪时期,但由于排洪时间有限,排洪结束水质迅速恢复现状,本工程对周边水环境影响有限。通过逐步优化工程调度、加强水质监测、推进潼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等措施,可大大降低排洪时期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的实施提升了仲恺高新区潼湖流域的防洪排涝能力,有效解决区域洪涝问题,进而达到防洪减灾、保障区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本项目施工期土方开挖、剥离表土会导致水土流失,基坑开挖排水有几率会使周边地下水水位短暂下降。通过对表土的单独收集存放以及回填、施工结束后的植被恢复、耕地复垦等措施,同时对工程可能会产生废水、废液的区域采取防渗处理等措施,做好机械设备正常运行维护工作等措施,减少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土方及粘土废渣运至潼湖智慧区红岗片区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施工期通过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施工场界环境噪声。营运期永平上下排涝站泵房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可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噪声排放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本工程为防洪除涝工程,不属于污染影响型的生产性项目。本工程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和运行过程中存在施工机械、车辆和船舶的燃油泄漏、水泵机油溢油等环境风险,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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