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整理是保护国家法制一致,保证政令畅通,推动法治政府建造的必定要求。《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存案检查方法》第二十九条规则:“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整理作业机制,根据法令、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的拟定、修正、废止等状况及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整理,并将整理成果向社会发布。”《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办理规则》第五(四十九)点规则:“市、县(市、区)公民政府应当每隔一年或两年安排对本行政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整理,具体作业由市、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担任。” 此次整理规模为2023年12月31日前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现行有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含一般和暂行(试行)类)共64件。整理成果为:保存(持续有用)45件,宣告失效(废止)16件,拟修正3件。宣告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履行,不得作为行政办理根据。 《泉州市洛江区公民政府关于发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整理成果的布告》自发布之日2025年3月3日起实施。 为保证最佳阅读作用,建议您运用以下阅读器版别:IE阅读器9.0版别及以上; Google Chrome阅读器 63版别及以上; 360阅读器9.1版别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泉州市洛江区公民政府门户网站注册和登录功用现由“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渠道”供给一致支撑,用户在初次登录时,需注册账号方可运用。完结账号注册后,按页面提示登录体系即可。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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